副標題:新寧縣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第二個五年規劃(2010年-2014年)
新政辦發〔2010〕68號
新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新寧縣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第二個
五年規劃(2010年-2014年)》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省市駐新各單位:
《新寧縣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第二個五年規劃(2010年-2014年)》已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新寧縣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第二個五年規劃(2010年-2014年)
為認真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進一步全面推進依法執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和《邵陽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第二個五年規劃(2010年—2014年)》的要求,在鞏固第一個五年規劃成果的基礎上,結合新寧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貫徹落實《綱要》、《決定》和《規定》為主線,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為目標,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弘揚“崀山申遺”精神,進一步創新體制機制,轉變政府職能,切實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為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包容性發展和建設中國旅游強縣提供法制保障。
(二)工作目標
在鞏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第一個五年規劃成果的基礎上,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旅游立縣、工業強縣、產業興農、開放搞活”的工作思路,繼續探索建設法治政府的新舉措,逐步建立職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法制體系,努力做到行政決策、公共服務、行政執法、化解爭議、行政監督全面規范化,全面實現新寧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協調發展,在 2014 年年底基本實現《綱要》確定的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
二、主要任務
(一)切實加強依法行政知識的學習培訓宣傳
1、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建立健全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制度、專題法制講座制度和集中培訓制度,做到計劃、內容、時間、人員、效果“五落實”。推行政府及其部門領導干部任職前的法律知識考查和測試制度。各鄉鎮、縣級各部門實行定期依法行政知識培訓。
2、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考試制度。全縣所有行政執法人員均需持證上崗,并每年參加至少一次公共法律知識培訓、專業法律知識輪訓。新法律、法規、規章公布后、施行前,負責實施的縣級部門要組織本部門行政執法人員專題學習培訓。
3、切實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法律素質。加大公務員選調、選拔考試的法律知識測查力度,增加法律知識在相關考試科目中的比重,從源頭上保證公務員隊伍的法律素質。選調、選拔從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確認、行政裁決等行政執法和政府法制工作的公務員,要進行專項的法律知識考試。
4、推進普法宣傳工作制度化、經常化。切實加強依法行政宣傳,組建政府依法行政網站,拓展宣傳平臺。制訂年度普法宣傳計劃并抓好落實,把《綱要》、《決定》和《規定》列入普法范圍。大力推進法律、法規、規章進機關、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進崀山景區。社區(村組)要設立法制宣傳欄,每月更新宣傳內容,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政府網站應設置法制宣傳的專題欄目,不斷更新宣傳內容。通過廣泛、深入、持久的宣傳,培育廣大公民社會主義法制觀念,營造與建設法治政府相適應的良好法治氛圍。
(二)認真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制度
1、健全民主科學決策機制。按照《新寧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試行)》(新政發[2008]18號)的要求,行政機關要完善內部決策規則,明確重大行政決策的具體范圍和標準,明確決策權限、規范決策程序,切實保障公民有序參與,做到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
2、完善行政決策程序。涉及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以及專業性較強的決策事項,要事先組織專業機構或有關專家進行必要性、可行性論證;涉及人民群眾和公共利益的重大決策事項,應當向社會公布,或者通過有效方式,廣泛聽取意見;重大行政決策在決策中要通過合法性、合理性論證。重大行政決策的作出、變更或終止,必須經過集體討論。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行政決策事項、依據和結果都要公開,方便公眾查閱。
3、落實行政決策責任。完善行政決策的監督制度和機制,加強對決策活動的監督,對決策的執行情況要進行跟蹤反饋,要通過抽樣檢查、跟蹤調查、維穩風險評估等方式,及時發現并糾正決策存在的問題,并適時調整和完善有關決策,減少決策失誤造成的損失。健全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實現決策權和決策責任相統一。
4、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政府及其部門加快電子政務建設,推進政府上網工程,設立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健全信息公開及發布機制,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年度報告、責任追究等制度,定期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考核、評議,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
(三)進一步完善規范性文件制定機制
1、嚴格規范性文件制定權限。制定規范性文件要嚴格遵守法定權限和程序,切實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政策,不得創設行政權力,不得違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義務。
2、嚴格規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認真執行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發布制度,加強對各鄉鎮和縣級各部門執行“三統一”制度的督促檢查,糾正未經“三統一”程序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堅持備案審查制度和申請審查制度,建立規范性文件施行后評估制度。
3、建立規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實行規范性文件即時清理和定期清理相結合的制度。情況變化需要修改、宣布失效或者廢止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制定機關應及時清理相應規范性文件;制定機關應當于偶數年的第三季度對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并向社會公布繼續有效、廢止和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未列入繼續有效的文件目錄的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規范性文件應確定有效期。制定機關應當在規范性文件有效期屆滿前 6 個月內進行評估,決定是否修訂完善或重新公布。
(四)嚴格規范行政執法
1、推動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加快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推進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爭議協調機制,努力解決多頭執法、重復執法、執法缺位等問題。
2、健全行政執法程序和機制。加強行政執法制度建設,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建立行政執法流程,規范行政執法文書。嚴格遵守行政執法公開、告知、聽證、說明理由、回避等規定,保證行政相對人的知情權、陳述權、申辯權、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推動行政執法機制創新,建立行政指導、行政規劃、行政合同、行政獎勵等制度,發揮非強制性管理手段在政府工作中的作用,實現管理與服務、執法與疏導、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努力做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3、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各鄉鎮、縣級各部門要進一步深化行政執法責任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行政執法依據梳理結果、行政執法職權分解和行政執法主體確定結果。重點建立和完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行政執法考評獎勵、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四項制度,把行政評議考核的年終考核與日常檢查、監督執法部門與監督執法人員有機結合,構建行政執法的考評獎勵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
4、規范行政執法裁量權。制定全縣行政執法裁量權基準和典型執法案例,依法對行政處罰的條件、程序、處罰幅度進行細化和量化,減少行政執法裁量權彈性。全面推行行政處罰信息化制度。
5、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嚴格執行行政執法資格統一培訓考試制度,加強行政執法證件的管理工作,建立行政執法人員信息化管理系統。進一步鞏固行政執法隊伍教育管理成果,繼續抓好管理制度的落實。對行政執法人員實行計分考核機制,促進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6、完善行政執法經費保障機制。行政機關履行法定職責所需經費,應統一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制度”,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必須全部上繳財政,嚴格“以收定支”或“收支掛鉤”,禁止下達或變相下達罰沒指標。
(五)增強社會自治功能,完善防范、化解社會矛盾的機制
1、建立政府行政管理與基層群眾自治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的機制。加強對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指導、支持和幫助,充分保障基層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各項權利。
2、切實加強調解工作。各鄉鎮、縣級相關職能部門要認真履行調解職能,積極開展行政調解工作。要建立完善行政調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行政調解工作。實行行政調解員持證上崗制度。要加強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工礦、企業等人民調解工作的組織建設,切實發揮人民調解的作用。做好調解員的培訓,做好行政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之間的銜接協調,發揮“大調解”機制的作用。
3、切實抓好信訪工作。建立健全信訪工作考評、行政投訴(含信訪)處理信訪責任追究制度。暢通信訪渠道,規范信訪程序,維護信訪秩序,落實信訪責任。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教育、行政等手段,妥善處理群眾反映的實際問題,扎實開展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工作。建立信訪反饋與政策研究聯動機制,對信訪工作中發現的帶普遍性的社會問題,應及時修訂完善和調整相關政策。
4、加強仲裁工作。建立健全仲裁機構,完善仲裁工作機制,加強仲裁規章制度建設,規范內部工作程序和監督機制。加強仲裁隊伍建設,切實提高仲裁工作者的執業水平和業務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辦案質量,提升仲裁的社會公信力,充分發揮經濟、勞動、人事、土地承包等仲裁機構有效地化解社會爭議與糾紛方面的作用。
(六)完善行政行為監督制度和機制,強化對行政行為的監督
1、自覺接受人大法律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各級政府應當自覺接受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工作監督和法律監督,向其報告工作,依法報送規范性文件備案。自覺接受政協民主監督,聽取其對政府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2、自覺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監督。認真做好行政應訴工作,積極配合和支持人民法院的行政審判工作,切實執行行政機關法定代表人出庭應訴制度,認真研究落實司法建議,自覺執行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決和裁定。
3、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完善群眾舉報投訴制度,拓寬群眾監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對行政行為實施監督的權利。群眾檢舉、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及時依法做出處理;對社會影響較大的問題,處理結果予以公開。
4、強化行政復議層級監督。認真履行行政復議法定職責,放寬行政復議受理門檻,做到有案必受。改進行政復議審理方式,綜合運用書面審查、實地調查、聽證、和解、調解等手段辦案。健全行政復議與行政審判聯席會議制度,加強行政復議機關與行政審判機關的工作情況交流,促進行政與司法的良性互動。積極穩妥地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以提高行政復議的權威性、專業性和公信力。加強行政復議機構、隊伍建設,切實保障行政復議工作經費和技術裝備,提高行政復議的質量和效率。
5、加強專門監督。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機關要切實履行職責,依法獨立開展專門監督。探索政府法制機構、監察機關和司法機關的聯動機制,形成監督合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鄉鎮、縣直各部門要清醒地認識到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擔負起依法行政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加強領導協調,完善工作機構,配齊工作人員,認真組織,保證依法行政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科學規劃,分步實施。本規劃分兩個階段實施,2010年至 2013 年為全面實施階段,2014 年為驗收總結階段。各鄉鎮、縣直各部門要根據本規劃的總體安排,結合實際,抓緊制定本地、本部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規劃。在制定規劃時,要以規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執法責任、行政執法評議考核、錯案責任追究和行政執法人員管理等方面為重點,著重制度建設,切實抓出實效。各鄉鎮、縣直各部門要定期向縣政府報告推進依法行政情況。
(三)嚴格考核制度。按照《湖南省依法行政考核辦法》的要求,把依法行政年度考核納入績效文明考核指標體系,依法行政考核增加社會評議的內容和范圍,加大群眾參與評議力度。依考核結果與獎勵懲處、干部任免掛鉤,并建立定期表彰制度。
(四)加強隊伍建設。要進一步健全政府法制機構,充分調動政府法制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各鄉鎮、縣級各部門和社區辦事處要按照上級要求設置法制機構,配備專職的法制工作人員。政府法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修養、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在推進依法行政中充分發揮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和情況交流等作用。
主題詞:行政事務 依法行政 規劃 通知
抄送:縣委辦,人大辦,政協辦,縣人民法院,縣檢察院。
新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0年5月26日印發
來源:新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作者:新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