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切實加強森林資源林政管理工作的
通 知
新政辦發〔2013〕4號
XNDR-2013-01001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各國有林場:
為切實加強我縣森林資源林政管理工作,保護好森林資源,維護好林區管理秩序,廣泛深入的開展“壯美崀山·綠色新寧”行動,確保森林資源持續、健康、穩定增長,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旅游立縣”戰略目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湖南省林業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森林資源林政管理現狀,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林木采伐管理
(一)嚴格執行森林限額采伐制度,堅持憑證采伐。采伐、采挖胸徑5厘米以上的林木,均納入森林限額采伐管理,必須依法申請林木采伐許可證。林木采伐許可證由縣林業局依照有關規定審核發放,采伐者必須按采伐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采伐。洞新高速沿線,G207新寧段,S218、S220線新寧段,縣道金馬線、江黃線,金嶺山脈、夫夷江和新寨河兩岸、摩訶嶺公園、縣城及鄉鎮機關所在地視野范圍內及劃定的其他封山育林區的林木嚴禁采伐,國家重點生態公益林要嚴格按照規定的強度和方式進行采伐。
(二)從嚴控制采伐計劃,實行陽光操作。林農提出采伐申請,經鄉鎮初審同意送交縣林業局,縣林業局根據“十二五”森林采伐限額及各鄉鎮可伐資源的狀況審核,將采伐計劃下達到各鄉鎮。繼續實行主伐指標進村入戶工程,陽光操作。各鄉鎮在接到縣林業局下達的采伐計劃文件后20個工作日內結合采伐申請,以正式文件將采伐計劃分配到村,各村在20個工作日內將采伐計劃分配到農戶,確保采伐計劃的分配公開、公平、公正。
(三)加強林木采伐的監督管理。各鄉鎮對每個林木采伐區的林木采伐要明確2名林業工作人員按照林木采伐許可證規定的要求自始至終實施監管,要采取異人異伐區的方式多次檢查,伐區驗收由鄉鎮林業站實施,伐區驗收報告存檔備查,在監管中發現亂砍濫伐行為的應及時查處,違法數量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要及時移交。縣林業局對各鄉鎮的林木采伐監管情況采取平常檢查和組織力量集中時間異地交叉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加強古樹名木的保護,禁止采伐、移植古樹名木。各鄉鎮要對現有的珍貴、稀有、古老、特大、名勝古跡和革命紀念地以及胸徑30厘米以上的樹木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記造冊,明確管護單位和責任人,實行掛牌保護。縣林業局建立檔案,嚴禁任何形式的人為破壞。
二、加強木材運輸管理
(一)堅持憑證運輸木材制度。運輸木材必須持有縣林業局或其委托單位核發的木材運輸證。運輸木材需經過木材檢查站的一律憑出縣木材運輸證,縣內跨鄉鎮或鄉鎮內運輸木材且未經過木材檢查站的憑縣內木材運輸證。運輸證必須隨貨同行,沒有木材運輸證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承運。承運車輛的車號、運輸日期與運輸證不相符的一律按無證運輸處理。
(二)堅持運輸申報制度。為掌握木材流通情況,各鄉鎮每天上午10點前要將轄區內所有木材裝運情況向縣林業局申報,并于當天下午5點前向縣林業局報告當日辦理木材運輸證情況。伐區木材需從采伐地點裝運到集材地點,可憑鄉鎮林業站證明裝運,裝運到木材加工廠的必須憑木材運輸證。縣林業局對各鄉鎮木材檢驗、裝運、辦證情況進行檢查。
(三)堅持木材運輸檢尺、審核、辦證制度。各鄉鎮辦理縣內木材運輸手續,實行檢驗、審核、辦證 “三分離”原則。木材裝運必須有二名工作人員進行現場木材檢驗,據實記載檢尺碼單,檢尺人員在檢尺碼單上簽字,林業站長在檢尺碼單上簽具同意辦證的審核意見,辦證人員方可辦理縣內運輸證。省內、出省木材運輸證由縣林業局辦理。各鄉鎮及縣林業局不得為非法木竹加工經營單位或個人辦理木材運輸證,不得為加工單位或個人辦理木材原條運輸證。
(四)嚴格木材運輸檢查制度。木材檢查站負責檢查木材運輸,實行24小時值班制,對過境的木材根據運輸證記載的內容逐一核對并進行查驗登記。縣林業局整合林業公安、林政、木檢站執法力量,采取靈活機動的辦法進行林業行政綜合執法,加強道路巡查,加大對無證運輸木材行為的查處力度。
三、加強木材加工廠管理
各鄉鎮對轄區內有證加工廠要逐一進行登記,實行派駐林政監管員制度,在各加工廠醒目地點掛牌公示,公布林政監管員的姓名、監管內容、監管職責。林政監管員要督促各加工廠據實建立收購、銷售臺帳,對加工廠的原材料收購、加工、外運、銷售和庫存情況實行全程監管。
(一)各鄉鎮每年開展二次加工廠集中清理,對各加工廠收購的無證木材進行查處。
(二)全縣不新增木材加工廠,各鄉鎮采取各種法律手段堅決取締無證木材加工廠。
(三)縣林業局采取不定期抽查的辦法對各鄉鎮的加工廠進行清查考核,配合鄉鎮管理好木材加工廠,堅決取締無證木材加工廠。
四、依法加強林地保護
(一)勘查、開采礦藏(包括采石、取土、采砂等)和修建道路、水利、電力、通訊、建房等各項工程,應當不占或少占林地,確需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用地單位或個人應當向縣林業局提出用地申請,經逐級審核同意后,按規定交納植被恢復費,領取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
(二)有關單位準備或者批準立項的重點建設工程項目,凡涉及征占用林地的,要在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通知林業局提前介入。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受理國土使用、采礦、農村建房許可、國土墾復等業務時,凡涉及到林地征占用,一律要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的林地審核意見方可審批;縣開發辦、發改局等單位在規劃有關項目時,凡涉及到林地的,一律要有林業主管部門的書面審批意見方可批準實施。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未批先占、未批就建、少批多占、超范圍或異地使用林地,嚴禁開墾林地,堅決制止毀林開墾和亂占林地的行為,杜絕林地的非法流失。加大對違法征占用林地的查處力度,對于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林地案件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決不姑息遷就。
五、加強林政執法管理
(一)嚴格辦案紀律,依法行政。各鄉鎮林業站、木材檢查站、森林公安等單位在受委托行政處罰權限內受理和查處林業行政案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文明執法、秉公辦案,做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二)程序合法,步驟到位。辦理林業行政案件必須有二人以上持有有效執法證件的執法人員參加,在辦理案件時,必須向當事人出示行政執法證件,做到立案登記、詢問筆錄、現場勘驗或檢尺碼單、登記保存、處罰意見、告知通知、處罰決定、實物收據、送達回證、執行兌現等步驟到位,各步驟法律文書要素齊全。
(三)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受委托單位辦理委托權限范圍內的林業行政案件,由受委托單位行政負責人簽發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超委托權限的林業行政案件,辦案單位必須將案卷及處罰意見書報縣林業局審查,經行政負責人審核簽發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加蓋縣林業局行政公章。
(四)堅持案件移送制度。違法單位或個人的違法數量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案件,各鄉鎮應及時以書面材料向縣林業局報告,縣林業局核實后以書面材料向森林公安局移送并做好移送登記。嚴禁以罰代刑。
六、多措并舉,筑牢林政管理工作合力
(一)實行資源林政管理行政領導責任制。鄉鎮長為各鄉鎮第一責任人,村委會主任為各行政村的第一責任人,林業站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各鄉鎮、村、林業站一定要加強對資源林政管理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縣、鄉、村三級資源林政管理網絡,整合鄉鎮、村、組及主管部門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強對森林資源的監管,嚴防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
(二)實行資源林政管理獎懲制度。縣督查室會同縣林業局每年對鄉鎮的資源林政管理工作適時進行檢查,對成績突出的鄉鎮和個人進行通報表揚。對森林資源管理責任不明確、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實、工作不得力、目標任務完成得較差的鄉鎮和個人給予通報批評。
(三)開展業務培訓,提高業務水平。分批對鄉鎮林業站工作人員、村級護林員進行業務培訓,充分發揮村級護林員的監管作用,及時制止責任區內野外用火,發現火警,立即報告;發現和制止各類破壞森林資源違法行為,并協助林業主管部門查處;加強森林病蟲害測報,發現病蟲害及時上報。
(三)實行責任追究制。對因監督管理不力、有案不及時報告、案件查處不到位、以罰代刑等等,導致森林資源破壞及造成單位經濟損失的單位及其有關責任人,依法嚴肅追究經濟、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九日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