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護發〔2006〕2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內蒙古、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局:
自然保護區是國家依法建立保護自然資源和生物多樣性的重要基地,對維護國家國土生態安全和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但近一時期以來,在一些自然保護區發生了非法采礦挖沙、修筑設施、轉讓自然保護區的經營管理權,以及侵占自然保護區土地和破壞自然資源等活動。這些活動不僅嚴重干擾了自然保護區的正常管理秩序,還威脅到自然保護區自然資源和自然環境。為了進一步加強自然保護區的保護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和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要充分認識做好自然保護區自然資源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的重要意義,始終把保護工作放在自然保護區一切工作的首位,爭取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和配合,加強領導、加大投入,并積極采取措施,確保自然保護區資源和環境的安全。
二、強化法制。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野生植物保護條例》、《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森林及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嚴格對轄區內森林、濕地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等自然資源的監督管理,并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制定有關自然保護區的管理辦法或規章,通過地方人大或政府頒布實施。
三、履行職責。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和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要嚴格按照上述法規的規定,堅持“自然保護區的自然環境和自然資源,由自然保護區統一管理”的原則,認真履行國家法律賦予的職責,加大巡護監管力度。對具備執法條件的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委托其在自然保護區內行使林業行政執法權,堅決制止干擾自然保護區管理、破壞自然資源的任何行為。
四、依法管理。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規,禁止在自然保護區內進行砍伐、放牧、狩獵、捕撈、采藥、開墾、燒荒、開礦、采石、撈沙等活動,不得以任何名義和方式出讓和變相出讓自然保護區土地及其它資源。要嚴格控制自然保護區內的各項建設和活動,確有必要在自然保護區實驗區開展的建設項目和旅游活動,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
五、要科學、合理、適度地利用自然保護區資源。在對自然保護區主要保護對象不造成危害的前提下,對保護區實驗區的資源開展適度有序、科學合理的可持續利用活動,積極發展生態經濟,擴大就業,增加收入,促進自然保護區與周邊社區經濟協調發展。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要切實加強對區內資源利用活動的監督管理。
六、依法查處和嚴厲打擊破壞自然保護區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各地要組織力量,對自然保護區內資源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制定和完善保護管理措施,依法查處威脅自然保護區主要保護對象的行為,嚴厲打擊非法砍伐林木、非法獵(捕)野生動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和非法占用自然保護區土地的行為。要充分發揮森林公安隊伍的作用,更好地保護自然保護區的自然資源和生物多樣性。各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機構要加強對本轄區內自然保護區資源保護管理工作的監督。
國家林業局
二OO六年十一月十日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