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標題:新國土資通字(2016)1號
新寧縣國土資源局
新寧縣城鄉規劃管理局
新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新寧縣城市房地產開發建設管理的
通 告
新國土資通字(2016)1號
為了規范我縣城市房地產開發建設行為,加強對房地產開發建設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促進和保障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新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寧縣城市開發建設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新政辦發[2014]1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將相關規定通告如下:
一、 城市房地產開發建設,是指通過招拍掛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后在縣城規劃區內進行房地產開發建設的行為。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單位(個人)必須按照《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動工開發期限等土地使用條件進行項目開發建設。
三、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的設計方案必須經規劃、住建等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動工開發建設。
四、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從事房地產開發建設,按照規劃條件、出讓合同約定,實行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建設、統一管理。在項目開發建設完工之前,一律不得分割轉讓土地、分棟(戶)辦理規劃手續、報建手續及土地登記。
五、凡購買不符合土地使用權轉讓條件房地產的,其轉讓行為無效,一律不予辦理轉讓土地的規劃、報建、土地變更手續,并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六、未經相關部門批準的房地產轉讓行為,屬違法行為,相關部門將依法依規從嚴查處。
新寧縣國土資源局 新寧縣城鄉規劃管理局
新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6年10月21日
來源:中國崀山網
作者:新寧縣國土資源局 新寧縣城鄉規劃管理局 新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