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縣委組織部工作力量,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2013〕3號)、《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湘人社發〔2016〕14號)等文件規定和工作需要,新寧縣委組織部決定2017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范圍與對象
已進行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登記、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區域不限)。具體職位見《新寧縣委組織部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計劃職位表》(附件1)。
二、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第一學歷全日制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體要求見職位表;
3.副主任科員以下(含副主任科員、副科職級干部),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公人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2015年10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
4.近3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含稱職,工齡不足3年的,以考核年限為計);
5.身體健康;
6.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報名時間為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地點中共新寧縣委組織部干部二組,聯系電話:0739-4837029。報名者應攜帶《新寧縣委組織部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須如實填寫并由所在單位簽署意見且加蓋單位公章)和學歷學位證書、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張(附電子版)。報名表可登錄新寧黨建網進行下載。凡弄虛作假者,取消遴選資格。
(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報名時進行資格初步審查。資格初步審查結束后,報考者在規定時間內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報名、考試、考察各個環節,一旦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立刻取消公開遴選資格。
(三)相關規定。選調職位計劃數與實際報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5,最低不得低于1:3。未達到最低比例要求的,則根據實際情況與相關程序核減遴選名額,達到規定比例后進行遴選。
四、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寫作能力,時間為1天,上午3小時(上午8:00至11:00),下午3小時(14:30-17:30),總分為100分。筆試地點為縣委黨校,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五、面試
(一)面試人選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遴選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根據實際情況與相關程序核減遴選計劃。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因考生自愿放棄面試等情況出現面試名額空缺時,擬面試人數達不到招錄計劃1∶3比例的,在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體檢。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合成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遴選計劃數1:2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人數達不到招錄計劃1∶2比例的,不再進行遞補。綜合成績相同的,再以筆試成績排名為準。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相關標準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即為考察對象。考察由縣委組織部負責實施,根據要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三齡兩歷一身份”等情況進行審查,對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進行全面考察。在考察環節出現考察對象主動放棄職位時,不再進行遞補。
七、公示
縣委組織部根據考察情況,集體討論確定擬選調初步人選。擬選調初步人選分別在新寧黨建網和新寧電視臺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結果的人員,正式確定為遴選對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正式辦理調動手續,未被正式遴選任用的,中共新寧縣委組織部適時優先推薦到其他有余編的縣直機關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
本公告由新寧縣委組織部參照公務員管理辦負責解釋。
附件:
中共新寧縣委組織部
2017年9月22日
來源:中國崀山網
作者:中共新寧縣委組織部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