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標題:新政通字第45號
為切實加強夫夷江濕地資源的恢復保護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濕地保護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04〕5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濕地保護修復制度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9號)、《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辦法》《水產種質資源保護管理(暫行)辦法》《濕地保護管理規定》《湖南省濕地公園管理辦法(試行)》《湖南省濕地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湖南新寧夫夷國家濕地公園保護范圍,涉及金石鎮、黃龍鎮、高橋鎮和清江橋鄉等4個鄉鎮:包括縣境內夫夷江干流的洞新高速公路跨江大橋以北至桃花壩河段以南;夫夷江支流關橋水的雙江口至書房院河段、井坪江的井坪壩至水廟堂河段等濕地水域、洲灘及周邊部分山地。規劃區分為保護保育區、恢復重建區、宣教展示區、合理利用區和訪客服務接待區5個功能區。濕地公園規劃紅線內的所有區域為核心保護區,在邊界紅線處按要求設立界碑、界樁和標牌;規劃紅線邊界外延100米范圍內的區域為保護區,實行嚴格保護管理。
二、濕地公園保護區域內的濕地水域、林地、林木、野生動植物、界標、標識、標牌、自然生態、人文景觀、文物古跡等資源設施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侵占、破壞。
三、嚴禁在濕地保護區內獵捕野生動物、破壞野生動植物繁殖棲息地和遷徙通道、魚類洄游通道;禁止在濕地狩獵、捕撈、采集國家和本省保護的野生動植物;嚴禁捕殺各種鳥類,在候鳥越冬、越夏期不得在候鳥主要棲息地進行捕魚、撿拾鳥蛋等危及候鳥生存、繁衍的活動。
四、嚴禁在濕地保護區內砍伐、采挖、毀壞林木等亂砍亂伐、亂挖亂堆的行為;嚴禁采摘、采割、毀壞花卉等植被和昌蒲、蘆葦等水草的行為。
五、嚴禁截斷濕地公園水源。
六、嚴禁在濕地保護區內從事采砂、采石、開礦、修墳、取土、取水、放牧、捕撈、放生等破壞濕地的行為。
七、嚴禁擅自亂征、亂占、開(圍)墾、圍占、填埋或者排干濕地等破壞濕地的行為;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侵占濕地進行畜禽養殖、圍網(網箱)養殖等行為,已建成的應立即自行拆除;嚴禁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式進行捕撈;禁止制造、銷售、使用禁止的漁具。
八、嚴禁在森林防火期內,在濕地保護區內野外用火、野炊、燒烤、燃放煙花爆竹等易引發火災的行為活動。
九、嚴禁向濕地保護區內排放和丟棄有毒、有害、污染環境的廢水、廢氣、廢物。合理性排放生活污水須符合濕地保護相關要求。
十、嚴禁在濕地保護區內有亂倒垃圾、亂丟果皮雜物、亂倒渣石、隨地便溺等不良行為。應確保濕地公園生態用水安全,不得在上游或周邊建設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項目和設施。
十一、在夫夷國家濕地保護區范圍內,禁止未經批準進行土地流轉、租賃;禁止從事任何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建設項目和開發活動;嚴禁在濕地保護區內亂搭、亂建違法違規建房及其他設施,否則以違法違規建筑進行拆除處理;保護區域內新增建(構)筑物,應符合濕地保護規劃、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規劃,必須經湖南新寧夫夷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批準同意,并依法依規按程序報批;禁止擅自占用、征收、征用濕地公園的土地,確需占用、征收、征用的,必須報夫夷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審核同意后,再報有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審批后再辦理相關手續。
十二、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嚴禁向濕地引進外來物種。
十三、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保護濕地資源的義務和責任,不得破壞、侵占和非法轉讓濕地,對破壞、侵占濕地的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
十四、凡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由所在鄉鎮及相關職能部門依法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五、濕地公園管理處負責濕地保護區境內保護、管理、建設和經營,發改、財政、公安、林業、農業、水利、環保、住建、國土、移民、規劃、城投、畜牧等職能部門及各鄉鎮人民政府應該加強管理和監督,確保濕地生態安全。因工作人員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相應責任。
特此通告。
新寧縣人民政府
2018年 9月 6日
來源:中國崀山網
作者:新寧縣人民政府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