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6日下午,新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12315平臺接到投訴舉報,該舉報稱新寧縣安山鄉花橋村仁愛大藥房售賣高價口罩,12315投訴舉報中心立即分派執法大隊調查處理。2月7日上午,執法大隊執法人員前往安山鄉花橋村,對新寧縣仁愛大藥房進行檢查。執法人員到達該藥房時,該藥房還沒有營業,門口張貼提示“少量口罩”,經電話聯系負責人許毓坤開門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藥店尚有少量口罩銷售,該口罩外包裝盒上標注:折疊式防塵口罩(自吸過濾式防顆料物呼吸器),且該口罩未按照規定明碼標價。
執法人員現場扣押了全部庫存口罩10個,并對藥店老板許毓坤及銷售人員柳英進行調查,核實該店于2020年2月5日購進口罩20只,進貨價為19元/只,按照25元/只的價格銷售了8只,自己用了2只,剩余10只。
按照(湘發改價調〔2020〕48號)文件規定“購銷差價額不能超過15%的比率”,但該藥房既未明碼標價且購銷差價額超過15%,屬于哄抬價格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一十三條的規定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一十三條的規定,擬對新寧縣仁愛大藥房作出如下處罰:
1、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2、對沒有明碼標價,哄抬價格違法行為處罰款5000元。
新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2月7日
來源:紅網新寧站
作者:新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編輯: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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