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新寧縣委批準,新寧縣紀委監委對新寧縣中醫醫院原院長李安瓊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安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接受宴請、旅游活動安排;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違規向管理和服務對象放貸收息;違反工作紀律,違規舉債,違規挪用項目專項資金;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李安瓊身為醫院系統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毫無紀法意識,貪財貪色戀權,私欲貪欲膨脹,道德敗壞,甘于被“圍獵”,喪失底線,將醫療物資采購權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其違紀違法時間長、次數多,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新寧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新寧縣委批準,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由新寧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新寧縣紀委監委)
來源:新寧新聞網
作者:新寧縣紀委監委
編輯:肖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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