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法治政府建設,進一步加強對行政規范性文件的監督管理,近日,新寧縣扎實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從源頭上護航、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此次清理活動,新寧縣印發了《關于做好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確了政策清理工作要堅持“誰制定誰清理、誰執行誰配合、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即政府規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門負責清理、縣政府部門規范性文件由制定部門負責清理,對全縣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梳理,統籌推進全縣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本次清理明確要求各部門明確具體責任人,安排專人做好清理工作。凡與《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湖南省優化營商環境規定》等規定內容不相符的規范性文件均應當進行相應修改、廢止或者宣布失效,確保法制統一。
縣司法局發揮職能優勢,在相關部門提交清理意見后,認真匯總、嚴格審查、用心核對,最終形成清理后現行有效的縣政府及縣政府部門規范性文件目錄。本次清理工作共計清理規范性文件6件,保留5件,建議修改1件。
來源:新寧新聞網
作者:通訊員 夏郁蕾
編輯:張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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